“网约车司机应保持警惕,发现任何异常指令应立即向警方报告。”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创作的反诈骗动画短片近日在当地地铁车厢内反复播放,让公众暴露出隐藏在日常活动中的新诈骗陷阱。此前,昆山市检察院在起诉该案时发现,目前隐匿、隐瞒电信诈骗犯罪所得的手段不断更新,隐瞒、欺骗不断增多,导致出现了许多利用日常生活场景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新变种。昆山市检察院职业犯罪、经济犯罪检察部负责人郑健表示,部分犯罪嫌疑人利用网运服务转移诈骗资金,部分犯罪嫌疑人对诈骗资金进行“洗钱”。收益用于香烟和酒精。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共同筑牢防范诈骗的坚强防线。网上出租车调度成“运钞车” 2024年11月,70多岁的老张报考了财务管理课程。几天后,我在家收到了课程管理员的来信,说我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并下载特定的应用程序来申请退还之前的课程费用。老张下载了app进行测试,并向客服提交了退款申请。客服表示,要退费,必须先投入资金。起初,老张先生投入了一些小额资金,他按照客服指示给钱,不仅盈利了,还成功提取了现金。这份“甜蜜”打消了老张的疑虑,他又投入了更多的钱来应对客户的服务需求。他将35万余元现金放入一辆车内纸箱,贴上“手机配件”的标签,并叫网约车将纸箱送到指定地点。接单的网运司机回忆说,“老人把箱子装上车,但他没有跟他一起走,让他加了另一个人的微信,等他到了,那个人就应该去取箱子。”司机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也没有太担心,按照承诺将包裹送达,并联系对方来接预备役部队。不久之后,一名“戴着帽子、眼镜和口罩”的男子出现了,他迅速拿走了盒子。几天后,按照客服要求,老张将另一个装有50万元现金的纸箱交给了另一名网运司机。然而,拣货员并没有出现,并要求他将箱子放在指定的地方,因此在线运输服务的司机注意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赶紧报警,免得老张的损失再扩大。经过彻底调查和审理,公安机关很快认定王先生就是“收货”男子,并盗走首付35万余元。他们搜查了王某家,发现一个标有“手机配件”的纸袋和26000余元现金。侦查逮捕过程中,王某拒不承认自己帮助他人转移诈骗所得赃款的事实。他表示,自己不小心捡到盒子后还剩下一些现金,去银行提取了5万元。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主诉检察官王玉荣在讯问中耐心讲解法律,并明确指出王先生的辩护与客观证据之间的矛盾。证据确凿,王先生承认该纸箱是他应他人要求收到的并解释称,其中26000余元被收取为人情款,其余部分被其“上线”组织的其他官员拿走了。今年7月10日,昆山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王某因隐匿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26000余元。购买香烟或酒实际上是在“洗”赃款。今年3月26日下午,一家烟酒店老板报警称,接到不明电话,索要价值10万元的茅台酒和香烟。对方同意稍后派车来提货,但付款人信息与订单微信名称不符。由于顾客没有立即提货,也没有必要开具发票,因此涉嫌欺诈。公共服务公安机关立即出动,抓获前来取回包裹的犯罪嫌疑人黄某。黄解释说,他在一个兼职微信群里看到了这份工作,“帮忙捡烟和酒”。对方答应直接把钱转给酒店。兼职工人只需提货并将其放置在可行驶的车辆上即可获得每天500元的底薪。并预先建立在线调度。如果您接受更多订单,您还可以获得商品价格的 1%。 “我以为这是违法的,我用来买烟和酒的钱一定是骗局。我没有钱,所以我觉得很幸运,接受了这份工作,坐火车去了昆山。”黄某供述,第二天一早,他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到一家指定烟酒专卖店门口领取了五箱莫太珠。随后,他们利用在线交通服务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并转移物品到另一辆卡车。完成第一个任务后,对方通知黄先生网上打车,到另一家烟草店取货。不料老板非常惊慌并报了警,黄当场被抓获。公安机关查明,受害人郭先生就是向蒂烟草店支付10万元的人。前段时间,郭先生认识了一位女士。谈话中,女子坦言,丈夫带着她的钱跑了,她一个人生活很困难。郭先生心生怜悯,同意帮忙投资,并将10万元转入对方设立的收款账户。幸运的是,这10万元被追回并返还给郭先生。公安机关调查显示,黄某第一次执行任务时购买的五箱茅台酒的部分货款是由受害人刘先生支付的,刘先生已年近80岁。上午 10 点氧3月26日,刘先生接到冒充某短视频平台客服的诈骗电话,被告知免费会员即将到期,需要缴纳3000元月费。刘回忆,为了关闭该功能,对方告诉他下载了手机应用程序并同意启用屏幕共享。期间,对方告知刘某“丰富的银行卡及各类支付平台必须禁用无密码支付功能,否则后续将自动扣除相关费用”。刘某信以为真,多次配合对方刷脸认证,结果账户里的钱全部转到了自己名下。 7月24日,昆山市检察院依法立案公开审理后,法院责令黄先生隐匿、隐匿犯罪所得。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n 非法侵入罪。谨防将偷来的钱用于“升级”。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力度不断加大,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手段不断“演变”,呈现出隐蔽性、碎片化、套路化的新特点。郑健指出,当前电子诈骗犯罪链条日趋复杂,从传统的“两证”犯罪发展到现在的网络运输服务、快递物流以及利用贵重物品等。诈骗收益通过多种途径转移,包括商品交易,犯罪手段不断更新。 “这些新的转移方式充分利用了日常生活场景,披上了‘合法理性’的外衣。”郑健补充道:“比如,乘坐网约车运输一箱现金,看起来像是正常的货运,购买香烟或酒看起来像是正常的消费活动。这种混乱的情况在市场上存在。”“通过处理实际事件,我们发现网络交通服务司机和卖家的警惕性往往是阻断犯罪链条的关键。”郑健说。郑健提醒,大多数网运司机在接到只运送“货物”的订单时要特别小心,尤其是承运人或代收人不愿意或不愿意出现的情况下。如果出现行为异常,如穿着奇怪的衣服,必须主动调查并确认货物性质,必要时拒绝运输,并及时报警。对于会员店,如果您遇到非面对面交易、付款人和买家不匹配、或者提货人代替买家行为可疑等情况,我们建议您停止交易并核实情况,保留交易记录、安全视频等证据,如果您发现呃。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警方举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检察官办公室要求公众警惕任何需要“预付款”或“投资”才能获取利润的言论,不要相信陌生人的电话和陌生人的电话。请记住,您不应点击链接,不应下载未知软件,不应透露个人信息,转账和转账必须经过确认。年长的朋友尤其要小心。他们在花费大笔金钱之前应该直接与孩子、家人和朋友交谈,并且不会轻易通过不寻常的渠道向他人赠送或转移金钱。 (法制报记者、罗莎通讯员葛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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